生意社2月17日讯
日前,省环保厅再次将《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二次征求意见稿)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印送福建省有关单位和企业。征求意见单位包括石狮市8家印染企业和3家环境工程公司。
新标准为福建省地方标准,以国家标准为基础,制定的指标限值或与同期国家标准相当,或严于同期国家标准,新标准针对福建省纺织染整工业废水规定了最高允许排水量,以及废水中COD、氨氮等主要污染因子的排放限值。
据了解,标准实施日期暂定2014年6月1日,为印染企业执行新的严格减排标准预留了调整时间。由于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,实施后会有部分小印染企业被迫关停,不过有助于无水、少水、低浴比的印染新方式在印染行业的普及与推广。